曹军,律师,男,1968年6月生,毕业于山东大学。1988年开始执业,主要擅长民事、经济、劳动、公司业务。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先后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七家,办理了近百件案件。代理赵某诉单位除名纠纷一案,该案历经劳动仲裁、一审、二审,代理意见均被采纳,由山东省高院撤销除名决定,在代理某医药公司诉天津某医院欠款纠纷一案中,代理人多次到天津调查财产情况,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,最终法院判决后,被告主动履行。在执业中,针对《公司法》在保护中小股东方面的不足,立足于理论研究,2003年《公司合并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》论文获省三等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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